作者:张凯庆
从隋唐开始,历代皇帝垄断了所有的黄色,一直到末代皇帝溥仪为止。皇帝为什么垄断黄色呢?因为黄色是太阳的色彩,皇帝自认为是人间的太阳。明朝禁止臣民用黄,所有的黄,包括柳黄、明黄、姜黄诸色都禁止民间使用。清朝甚至禁止与黄色接近的香色、秋香色、米色等。乾隆皇帝曾下旨,民间如有违反,加罪论处。只有皇帝特别恩赐的才可用,如黄马褂之类。末代皇帝溥仪的回忆录中记载:溥仪逊位后,其权威仅仅在紫禁城中有效。一天,他发现弟弟溥杰的衣袖中有一种什么黄色,为此对溥杰严加斥问,年幼的溥杰小脸儿都吓黄了。
“鹅黄”是属于清朝皇帝的专用颜色,雍正《大清会典》卷**、礼部八、第十四页称:顺治九年(1652年)四月癸丑定制,“禁和硕亲王以下及官民人等……衣物、辫襚(系辫稍之线)、镶边,擅用鹅黄、柳黄色。”
年羹尧九十二条大罪中即有年羹尧擅用“鹅黄小刀荷包”一罪,为僭越死罪。“弘晳大逆案”中,乾隆指责弘晳的罪状之一为:“(弘晳)乃制鹅黄肩舆一乘以进,朕若不受,伊即将留以自用矣。”
雍正五年(1727年)正月二十三日,怡亲王呈送雍正的生日礼物为:和牌台推广启迪彩花洋金流云幅葫芦形原名九照一件(上随铜圆镜九个)、珐琅定镀金宝盖白斗珠珊瑚口珠缨络刘挂(每挂上铜镀金吊牌一个、青金石云一个、蜜蜡寿字一个、蜜蜡夔龙吊牌一个、珊瑚葫芦九个,俱系鹅黄穗)……
《清稗类钞·讥讽类》中也有一条记载,黄色中以赭黄为最贵,杏黄,鹅黄次之。“和硕亲王以下”,不可以在未获得皇帝特赐或特许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鹅黄色。清代觉罗也只可以使用“金黄带子(腰带)”,而不可以随意使用其它鹅黄物件。
然而《红楼梦》一书中,却多次出现“鹅黄”色的描写。
第五回:警幻仙子亮相,但见:纤腰之楚楚兮,回风舞雪,珠翠之辉辉兮,满额鹅黄。
程乙本第十八回描写元春省亲的盛大场面:忽见两个太监骑马缓缓而来,至西街门下了马,将马赶出围幙之外,便面西站立。半日,又是一对,亦是如此。少时便来了十来对,方闻隐隐鼓乐之声。一对对凤翣龙旌,雉羽宫扇;又有销金提炉,焚着御香。然后一把曲柄七凤金黄伞过来,便是冠袍带履。又有执事太监捧着香巾、绣帕、漱盂、拂尘等物。一队队过完,后面方是八个太监抬着一顶金顶鹅黄绣凤銮舆,缓缓行来。元春虽然贵为贵妃,但使用“鹅黄绣凤銮舆”仍属于逾制。
第二十九回,贾母等人到清虚观打醮,张道士跟凤姐要鹅黄缎子。只见凤姐儿笑道:“张爷爷,我们丫头的寄名符儿你也不换去。前儿亏你还有那么大脸,打发人和我要鹅黄缎子去!要不给你,又恐怕你那老脸上过不去。”张道士呵呵大笑……这段描述极为奇特,贾家竟然有皇帝专用的鹅黄缎子。张道士何许人也?竟敢向贾府索要鹅黄缎子,即使张道士曾代替荣国公入道,也不应有此特殊待遇。所以,贾家即是皇家,张道士被“先皇”呼为“大幻仙人”,可见是出入皇家的人物。以张道士如此身份,他索要及获赠“鹅黄缎子”才顺理成章。
第三十四回,宝玉挨了打,王夫人叫人拿了两瓶香露给宝玉吃。袭人看时,只见两个玻璃小瓶,却有三寸大小,上面螺丝银盖,鹅黄笺上写着“木樨清露”,那一个写着“玫瑰清露”。袭人笑道:“好金贵东西!这么个小瓶儿,能有多少?”王夫人道:“那是进上的,你没看见鹅黄笺子?你好生替他收着,别糟踏了。”
王夫人明确说贴有“鹅黄笺子”的东西是皇帝御用之物,而贾家因何敢用皇帝专用之物?
第四十九回,一时史湘云来了,穿着贾母与他的一件貂鼠脑袋面子大毛黑灰鼠里子里外发烧大褂子,头上带着一顶挖云鹅**金里大红猩猩毡昭君套,又围着大貂鼠风领。黛玉先笑道:“你们瞧瞧,孙行者来了。他一般的也拿着雪褂子,故意装出个小骚达子来。”
骚达子:是旧时对蒙古族人和其他北方游牧民的蔑称。湘云擅自穿戴鹅黄服色,已是犯了僭越死罪!而不但她不以为然,黛玉又以“小骚**”相戏。作者当然知道鹅黄服色“和硕亲王以下,不许擅自穿用”?弘晳是胤礽的长子,康熙帝长孙,是正宗的皇室宗亲。然而,连弘晳擅用鹅黄色物都是大罪,那贾府的人为何敢用?作者借黛玉的玩笑告诉读者,穿用鹅黄服色的当朝统治者正是“小骚**”。
清朝时对服装制度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人们不小心触犯到这些服饰制度就有可能是掉脑袋的大事。据乾隆四十七年(1782)九月《清实录》记载:“丙午,上御依清旷勾到,秋审官犯、服制及云南、贵州情实罪犯。停决官犯斩犯六人、绞犯四人、服制斩犯四十二人、云南绞犯七人、贵州斩犯一人,绞犯八人……”所谓“服制斩犯”,就是违反服装制度被斩首的犯人。因服制被斩首的犯人,在当时的死刑犯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由此可见,清朝对“服制斩犯”的严厉和残酷。
可是,贾府的人却不管那一套,照穿照用皇帝专用“鹅黄色”衣物,那贾府是什么人家还不清楚吗?
《新话红楼》已经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并已登陆喜马拉雅,本音物语播讲,欢迎收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