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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新世界

    “大兵。”

    “嘿,当兵的。”

    “快醒醒,你已经到了。”从噩梦中醒来的时候,格里菲斯发现自己全身上下都已经被汗水湿透,背着鼓鼓囊囊的行李坐在木头的甲板上。

    一个胡子拉碴的水手大叔拍拍他的肩膀:“伊兹弥尔欢迎你,怎么了你这是?流这么多汗。好啦,上岸去消遣几天吧,没有什么比麦酒和女人更能治愈战场上的伤痛了。去好好醉上两天,你就会忘了该死的东方。”

    额……东方。

    格里菲斯又一次拾起了自己的意识,回想起来自己躲过比蒙的攻击,丢盔弃甲地躲进一个干涸的水潭然后晕了过去。

    等他醒来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

    在此后的几天,回荡着伤兵呻吟声的夜晚,格里菲斯会偷偷地从床上爬下来,打量着高大的营墙和巡逻的哨兵,然后将视线投向马厩和食堂。

    远处的营垒里正在做最后的准备,军团的双层围墙已经将兽人的战争堡垒牢牢围困。

    虽然伤势恢复的很快,但格里菲斯就像是被打断了全身的骨头一样,继续战斗的力气和勇气荡然无存。留在军营里的每一刻钟都是可怕的煎熬。

    跨越千里逃回遥远的家乡可能不太现实,但是由此向北进入矮人被冰雪覆盖的山岳领地只要几天时间,只要能够拿到马匹和食物……

    还不等他下定决心,一纸突然的调令将他从最后的攻坚战里抽调出来,照顾了他两年的东方军团飞快地给他打点好行囊,送上前往首都的帆船。

    格里菲斯的后方勤务期开始了。

    舒适的海风吹拂面颊,洁白的海鸥低低地掠过船舷,不远处平静的海港小镇里传来让人安心的熙熙攘攘的欢笑声。

    我没死啊……格里菲斯摸摸自己曾经断了好几根肋骨的胸口,背起包裹,缓缓地沿着船梯向下走去。

    现在的他穿着一身皮甲,里面还有一层锁甲。腰间挂着长剑和两把匕首,穿戴着铁制护手和胫甲,左手夹着黑铁的头盔,右手抓着背在肩上的行囊。

    自己的那一套骑兵胸甲、护腿和大部分武器都已经被军团收回,现在身上穿着都是他自己平日里花钱购置的私人装备。

    格里菲斯在坚实的陆地的上跺了跺脚,找了块干净的地方坐下。他打开背囊,发现里面整整齐齐地码放着一条毛毯、三套换洗衣服、毛巾、肥皂、针线包、几支炭笔、一本日记、几本书和几块黑麦面包。日记里夹着一张水彩画,画上的格里菲斯戴着刚刚获得的勋章,克丽丝塔和中队其他伙伴们把手搭在他的肩上。

    格里菲斯漠然地合上日记本,毫无表情地摸了摸自己的口袋。衣兜里有一个小小的钱包,里面是1个金币和15个银币,还有一些铜钱和一份证明。一枚精铁制成的勋章扣在他的皮甲上,露出一条浅蓝色的缎带,表示这个勋章的主人是个从战场上回来的勇士,暂时还不能归类为精神失常的流浪汉。

    身份证明是一块小小的铜片,正面像大多数人的身份证明一样铭刻着姓名、出身年月、血型、公民编号、住址和籍贯。在铜片的背面,格里菲斯还有一段额外的信息——

    “兹证明,格里菲斯·布兰顿为,破法者途径序列9新兵,非凡者候选。”

    这一段小字意味着格里菲斯可以每月领到少量的政府津贴,可以使用普通人无法启动的魔法物品,以及王国和领主有对其进一步培养的理由。

    见习骑士想起了什么,翻了翻背囊的深处,找到了一卷小心存放的命令——

    “致502甲骑兵联队二级小队长,见习骑士,格里菲斯·布兰顿:

    “阁下务必于7月10日以前抵达拜耶兰,向预备军司令部海因茨·威廉旗队长提交述职报告。阁下的军籍将于当日转隶于拉莫尔伯爵麾下,以修托拉尔身份于8月30日进入高等魔法学院霍蒙沃茨军事指挥科,不得有误。

    “转隶及入学的有关工作将由拉莫尔府协办,非凡者的相关工作转由地方有关机构负责。

    “陆军部预备军司令部

    “第二纪1443年6月20日。”

    格里菲斯觉得自己的大脑渐渐清醒起来,已经逐渐摆脱了之前昏昏沉沉的迷茫状态。

    意识就像是浮出水面一样开始变得清晰。格里菲斯发现自己可以敏锐地感知到不远处角落里昆虫的爬行和远处行人的目光。

    见习骑士翻开自己的日记本,简单地看了看行程,弄清楚自己刚刚搭乘从前线返回的定期帆船抵达了这个叫作伊兹弥尔的海港城镇。

    今天是6月30日,在这里休息一两天之后,他要沿着东方大道的西线向北,前往自己的目的地,王国的首都——拜耶兰。由于半兽人劫掠者舰队的袭扰和护航制度的原因,通往王都的航路上最近的航班要在7月中旬才能出发,要赶上日期只能从陆路走过去了。

    很长的一条路啊~总而言之先去吃点东西休息一下。

    格里菲斯在镇上逛了一会,选定了一家环境和价格看起来还行的小酒馆坐了进去,小心翼翼地打开自己的口袋,取出最漂亮的那枚金币。

    在见习骑士指尖跳动的金币是王国主要货币金弗罗林。在王国的币值稳定的时候,每个金弗罗林值20个银币。银币是一种正面为王室雄狮长盾徽记,被称为银郎的货币。每一个银郎能兑换20个苏(掺了少量银的银币)或者100生丁(铜币)。每个苏可以在这个酒店里买到一块面包,半磅肉则要6个苏,一盘蔬菜和苹果或者一小碗蜂蜜要花上3个苏。

    “想吃点什么?见习骑士先生。”一个窈窕漂亮的女孩走了过来,她穿着女招待的围裙,高跟鞋发出悦耳的响声。女孩面带甜甜的微笑问道:“来一份本店的特色羊排吧!”

    “你怎么知道我是见习骑士的?”格里菲斯惊讶地问道。他没想到这个女孩子能一眼看出自己的身份。

    “看得多了,自然就知道吧!”女孩不客气地坐到格里菲斯的身边,轻轻嗅了嗅他的味道。刚刚离开战场不久的男孩立刻满脸通红。

    “离开了战场还穿着双层甲,大兵没有你这么好的习惯和装备。你的举止很得体还有一枚铁鹰勋章,应该比普通的士官身份更高,但是你的打扮不如军官和贵族。介于二者之间的就是见习骑士哒!对不对?”女孩用闪闪发光的眼睛望着格里菲斯说道,“人在一个地方生活一段时间就会沾上那里的味道!你身上好重的血腥气,赶上后厨了!”

    厉害啊……城里人都那么厉害吗!格里菲斯不由得点点头。

    “嗯哼!那就来一份本店的特色羊排吧!我很推荐!”女孩蹭了过来,几乎要贴到见习骑士的脸上,“不要嫌贵!等你吃完了我给你推荐一份本地挣钱的工作!可以让你挣点小钱噢!”

    女孩身上甜甜的香气顺着鼻尖钻了进来,格里菲斯顺从地点了两大块面包,一磅肉和一盘蔬菜,最后犹豫了一下又加了一叠蜂蜜。

    这就是20个苏。格里菲斯一顿饭差不多要吃掉自己财产的1/35……

    “好嘞!b套餐一份!”招待小姐轻盈地转过身对柜台说道,“再给我一份冒险者的悬赏任务!”

    现在还不是饭点,因此酒馆里的顾客并不多。招待小姐端来食物以后,笑盈盈地坐在格里菲斯对面看着他吃东西。

    黑面包又干又涩,看来店主没少往里面掺木屑。肉块里还连着没有剃干净的毛皮,蔬菜则是不知道哪棵树上摘的叶子、胡乱切成块的萝卜和苹果。不过格里菲斯在前线也经常吃这样的食物,没有任何抵触地吃了起来。

    让他惊讶的是,那一小碟蜂蜜色泽金黄透亮,淡淡的香气让人垂涎欲滴,和其他的食物质量完全不在一个等级。

    “你们在前线都吃不到甜食吗?每个人都是一样的表情。”招待小姐看着格里菲斯给面包涂上蜂蜜,然后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露出一脸满足的表情。

    “恩,算是吧~”格里菲斯腮帮子塞得满满的,就像是准备过冬的花栗鼠,“路不好走,还有半兽人劫掠者,补给经常会遇到困难,不能要求太多。”

    “真不容易呐~”招待小姐伸出看起来很有力的小手,轻轻地把一份文书推到见习骑士面前。

    这是什么?格里菲斯一边啃着羊排,一边往嘴里塞进菜叶子,抽空瞥了一眼桌上的文件。

    “悬赏。

    “一伙哥布林强盗袭击了马尼萨村,抢走了牲畜并且绑架了一名女子。

    “任何击杀哥布林的冒险者都可以获得奖励。如果营救被绑架的女子还会获得额外的奖赏。”

    这样的小镇酒馆一般会提供一些临时招聘和悬赏任务的信息给路过的旅人,可以让他们短时间谋生。还不等格里菲斯发问,一个年轻的剑士从酒馆的一角走了过来。

    “招待小姐,我和我的同伴决定接下这个任务。”年轻的剑士大约15岁上下,青涩的脸上刚刚长出稀疏的胡须。他身穿不算太好的皮甲,从单薄的形体看并没有在里面披上锁甲,腰间挂着与他身高不太相称的长佩剑和一把短刀。

    这个年轻人没有应征入伍而是在这里做个自由职业者吗?格里菲斯打量着眼前的年轻男孩,从他青涩的气质上判断他没有上过战场。

    在国王的直辖领地,适龄的公民如果不服兵役就不能在城里工作,也不能继承田产。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许多年轻人躲进森林里不愿服役。为了维持生计,他们中有不少人成为了自由佣兵或者冒险者。这类职业是没有任何门槛的,有时候收入也相当丰厚。

    披着锁甲和皮甲,穿得鼓鼓囊囊的格里菲斯想了一下,觉得自己可以顺道接下一些任务挣一点旅费,便友善地向年轻人说道:“你们好,我是突击骑兵二级小队长格里菲斯·布兰顿,勤务期间路过本镇。如果你们还需要人手的话……”

    “我们并不需要人手!”还不等年轻剑士接话,身边的一位比剑士个头还高的女孩差点跳了起来。

    她体格匀称相貌不错,就她的年龄来说身材相当性感。

    “恩?”格里菲斯发现女孩双手上都有铁质的护手,护手上还连着尖刺和匕首般的短刀。竟然是个拳师。

    拜耶兰的军队里不乏女性的战士和施法者,很多人曾经与格里菲斯并肩战斗。但是这个少女的打扮就让格里芬斯很陌生了。他仔细地打量着几个年轻人,发现剑士和拳师身上没有一点可以辨识隶属关系的标识。

    “区区哥布林,”年轻剑士不屑地说道,“我的剑术可是全村第一,一下就能干掉它们!恩,我是安迪·杜卡。”

    “万一有疏漏的时候,还有我呢!”拳师小姐补充道。

    “你们是?嗯~怎么称呼,佣兵?”坐着吃东西的见习骑士好奇地问道,“隶属于哪支部队或者家族?”

    “我们是伊兹弥尔镇的自由冒险者,我们为自己作战,”为首的剑士回答道,顺带指了指自己的同伴,“乌兰是体术好手。”

    这个时候又有两人走了过来,分别是手持巨斧的裸露上身的高个男孩和穿着黑衣的修女打扮的少女。见习修女瘦得像火柴一样,她没有穿任何护甲,只有一根不长的法杖。她紧紧抓着胸前的圣光徽记,警惕地看着陌生的见习骑士。

    一旁的高个男孩把巨斧扛在肩上,斧刃上歪歪扭扭地刻着“巴度”的字样,应该就是他的名字了。

    地方上的人装备还真是,一眼难尽……格里菲斯看四人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忍不住站起来阻拦道:“这是一伙准备袭击村庄的魔物。我建议还是和镇上的民兵,或者多叫点人一起。把兵力集中在一起可以形成减少损失。”

    “噗~”拳师少女乌兰噗呲一声笑了出来,“兵力~集中~,好奇怪的说法,你是刚从前线回来还不适应吧!”

    “那至少了解下敌人的兵力和构成!”见习骑士觉得这伙人未免太草率了,“这份悬赏没有提供敌人的信息。”

    “兵力和构成……”少年少女们互相对视了一眼,眼中的笑意都快喷出来了。

    “别这样,”少年剑士安迪阻止了自己同伴的嘲笑,转身说道,“见习骑士先生,我们这的规矩和你们军队不同。”

    规矩……你们四个看起来就是新手啊!格里菲斯被对方的话呛了一下,开始思考怎么不伤对方自尊地阻止他们。

    “没错,我们是自由的冒险者,不是军队,”四人小队里最壮的少年扛着吓人的双刃战斧,一锤定音地说道,“每个哥布林的头颅都能换一个银郎,人多就不够分了。”

    一个脑袋一个银郎,不错啊!格里菲斯心动了。

    “好啦好啦!大家抓紧时间,再等一会别的冒险者说不定把哥布林巢穴都给端了!”乌兰焦急地跺着脚,“我可急着用钱呢!”

    听到同伴这么说,少年剑士和巨斧手向格里菲斯点点头,一起走了出去。见习修女走了一半才想起了自己的教育和礼貌,匆匆转身向格里菲斯微微鞠躬就跑了出去。